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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篮球的热情兴起于初一,淡薄于高一(因为其他方面的颓废以及没有队友)。
认识阿甘、创办kaokao的时候,其实已经没兴趣了,混混打发时间。

记得艰苦练球的初中时代,身在被排挤的班级,没有人愿意带(貌似一开始所有人都讨厌我),买不起篮球,起早摸黑蹭打,花了两年挤到一个正式队员名额,然后决赛发烧…
初一摸篮板,初二抓篮筐,初三抓网球企图……

大概是被体育教育毁了,两条腿直蹦在跳高比赛蹦个铜牌——如果当时有个体育老师能教会我最简单的单腿跳高应该就可以拿金牌,如果学会背跃式……
但是事实总是不可以改变的,就那样了。

我过去8年不怎么爱篮球,因为觉得乔丹以后的篮球发展并无突破,只是跳的更高生的更壮,变成单纯力量的较量,逐渐就更喜欢足球了。
此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差,再也没有灌篮的希望,要做的事越来越多,也没了会在球场边看着你的小女生们……
记得阿甘当时经常抱怨偶打球不认真,玩起来没劲。
其实偶也不想,但真的提不起干劲。
到2002年便完全不碰了。

说是头脑发热也好,这场比赛充满感染力,看到坚强的老男人,也看到天才的少年,NBA鲜有的用脑子与强者对抗的战斗,充满悬念。

NBA比赛经常双方互相领先一阵,而今天西班牙从未领先过——但所有看过比赛的篮球爱好者都会感到,这比互相领先的那种更紧张更刺激,不到最后一刻心无法平静——当年即便是看乔丹时代的总决赛也时常思想开小差,因为没什么悬念么,单纯力量的比拼。

西班牙人今天的打法给人全新的对抗享受,明明是如此强大不可战胜的对手,却总有惊人之举——这里面隐隐体现出现代足球的魅力。
我预感,随着这场决赛的落幕,篮球技术可能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
赞同阿甘转载的那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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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24日